您的位置:首页 > 教育频道 > 教育资讯>正文

公安部:去年校园内侵害师生事件下降32.1%

时间:2016-02-19 14:33:32    来源:新讯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资料图:2014年3月3日,昆明,中午十二点,云师大附小的学生陆续放学走出小门,一位小同学好奇的打量民警身上的装备。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资料图:2014年3月3日,昆明,中午十二点,云师大附小的学生陆续放学走出小门,一位小同学好奇的打量民警身上的装备。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今日表示,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的涉校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6.7%,发生在校园的危害安全和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同比下降了35%和32.1%。 

  刘绍武表示,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出现的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公安部一直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保护工作。

  一是把不断治理改善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作为一项,工作。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一直推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直把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主要是青壮年劳动力流出比较多的地区,作为整治和打击的,,深入开展摸排整治,逐村、逐地区进行摸排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采取大力充实村警队伍、推广各类技防设施建设、充实治保力量、开展群防群治等措施,不断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维护治安大局稳定,给留守儿童也包括其他留守人员一个安定的环境。

  二是持续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其中包括,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这是易受侵害的群体。各项措施成果都在网上、微博上向社会广泛公布,同时也通过这个形式动员,希望社会群众共同关注这项工作。这个工作中除了严厉打击,破获了一大批案件,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建立了拐卖儿童案件侦办责任制、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对发现的来历不明的儿童的摸排机制,包括广泛的采集DNA样本等等,全面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

  三是狠抓农村校园的安全工作,公安机关和教育部共同开展了护校安员的活动,在这项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把下大力气解决偏远农村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作为,来解决,有力遏制了侵害留守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的涉校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6.7%,发生在校园的,就是直接针对校园的危害安全和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同比下降了35%和32.1%。

  刘绍武指出,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当中,公安机关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助、监护干预等方面都负有重要的职责,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专项部署,对全国公安机关落实《意见》的各项工作提出专项的要求,提出专门的部署,落实公安机关的职责,涉及到公安机关内部多个部门,也包括基层派出所,特别是农村派出所,公安部将专门部署各地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公安机关,将这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广大民警首先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的《意见》,领会精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首先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参加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机制,这在国务院的文件当中是明确写明的,同时明确各相关警种和派出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把涉及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事项的各项工作,包括及时受理、快速出警调查、应急处置、救助保护、案件侦办、情况通报、监护干预等措施逐项落实到日常的工作当中去,我们也认真的学习,这些任务有些是以往一直在执行的,有些确实是赋予我们新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落到实处。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治安防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是广泛发动群众,继续推广有关的农村地区治安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注重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动员群众及时举报侵害留守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这样推动形成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的意识和氛围。

 

请选择您浏览此资讯时的心情

相关资讯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