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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胎龄儿可以用生长激素吗?

时间:2021-03-02 15:18:49    来源:新讯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通过对临床资料的积累和总结,以及实验研究,人们发现除了营养因素外,还有许多导致小于胎龄儿的原因。

  孕母身材矮小可能会导致小于胎龄儿。

  有研究发现,小于胎龄儿组母亲的身高平均为156厘米,而正常新生儿组的母亲身高平均为161厘米。

  1、多胎妊娠

  有时双胞胎中,一个体重正常,而另一个为小于胎龄儿。这可能是因胎盘供血不平衡所致,供血多的个子大,供血少的个子小。

  2、慢性宫内缺氧

  如孕母28周前阴道流血,有严重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糖尿病有血管病变者,慢性心血管或肾脏疾病等,以及地处高原或吸烟(每日5支以上)均可使胎盘血流量减少、胎儿慢性缺氧和营养不足,造成胎儿生长不良,出生时个子小。

  3、胎盘或脐带异常

  胎儿营养和氧气由胎盘和脐带血液供应,如果胎盘有血管瘤、小胎盘或胎盘发育不良,胎盘血管阻塞,脐带血管异常,子宫血流量不足等均可影响营养和供氧而导致胎儿宫内生长迟缓。

  4、宫内感染

  病原体从孕母经子宫颈或血流等渠道侵犯胎盘,引起炎症,进一步侵犯胚胎或胎儿造成胎儿发育减慢和畸形。

  各种病毒(如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疱疹病毒、柯萨奇病毒、孤儿病毒和乙型肝炎病毒等)以及弓形虫(与犬和猫接触传染)等都可以引起小于胎龄儿。

  此外,某些染色体畸变、遗传和先天性疾病等也可使孩子出生时个子矮小。

  那么,小于胎龄儿可以用生长激素吗?

  早在2001年美国FDA就已批准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用于小于胎龄儿的治疗,推荐2岁小于胎龄儿未实现追赶生长者即可开始rhGH治疗。

  欧洲推荐的治疗年龄是4岁以上,国际儿科内分泌学会和生长激素(GH)研究学会推荐2~4岁小于胎龄儿无追赶生长,可考虑开始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

  中国指南要求年龄在4岁及以上,身高低于2个标准差的小于胎龄儿可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

  研究表明:小于胎龄儿开始治疗的年龄越小,获益越早,花费越小。

  原则上小于胎龄儿2岁未实现追赶生长者就可以开始生长激素治疗,然而因孩子太小,部分化验检查结果尚不完善,所以建议对于没有实现生长追赶的小于胎龄儿的最佳治疗年龄是3岁。

  若3岁时女孩身高不足89.5cm,男孩身高不足90.5cm,排除治疗禁忌,就需要接受生长激素治疗。

  1966年,北欧和西欧报道有230名小于胎龄儿接受生长激素治疗2年后,其生长速度增加约1倍,持续治疗4年后没有出现任何副作用,骨龄不加快增长,说明不会影响小儿的生长潜力。

  提醒家长:如果孩子2~3岁仍没有实现生长追赶,需及时就医,接受专科医生诊治,制定规范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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